打开/关闭菜单
切换首选项菜单
打开/关闭个人菜单
未登录
未登录用户的IP地址会在进行任意编辑后公开展示。

碎在地上的杯子从未复原跳回桌子上

来自红芽百科
Yezi留言 | 贡献2025年1月9日 (四) 19:23的版本

版本一

证据链总览

动机类证据(8个)

揭示J-28和S-21两起事件的直接和间接动机,奕阳、韦静玲、张可汐之间的纠葛,以及财团的利益驱动。

1、栀桐的日记(部分复印件)

提及栀桐掌握奕氏财团在青柠地区的黑幕,并计划公开这些证据,导致J-28事件的发生。

2、奕氏财团的财务报告

栀桐从自治会获取的证据,揭示财团吞并学生自治会资产的行为,并涉及多笔非法资金流向。

3、韦静玲收到的匿名信

奕阳匿名威胁韦静玲交出证据,否则将公布她家人的某些黑历史,试图迫使她交出J-28的关键证物。

4、张可汐的调查日志

详细记录了她一年来追踪奕阳的过程,包括发现韦静玲藏匿的J-28关键证据,以及她与韦静玲的接触。

5、奕阳的手写笔记

一张写有“栀桐必须消失”的便条,后被栀桐的好友找到,反映出奕阳的恶意和对J-28真相的担忧。

6、自治会成员的证词

多名学生会成员表示,栀桐和奕阳曾多次发生激烈争执,奕阳试图孤立栀桐,最后导致J-28事件。

7、奕氏财团内部通信记录

提及奕氏财团因J-28事件的证据问题产生分歧,显示其内部对真相曝光的极度担忧。

8、韦静玲的家族背景资料

韦静玲的家族曾与奕氏财团有合作,但因利益分歧而决裂,解释为何韦静玲藏匿关键证据并迟迟不交出。

---

作案类证据(10个)

还原J-28和S-21两案的关键作案过程,揭示现场真相。

9、科技楼5楼的地面血迹残留

在案发现场检测到的韦静玲血液残留,清理痕迹明显,但依然残存少量证据。

10、韦静玲的尸检报告

确认心脏中刀为致命伤,但伤口角度和深度显示刺杀并非直接蓄意,而更像是防卫过当。

11、科技楼扶梯上的指纹

奕阳在事发后拖拽韦静玲尸体至草丛的过程中留下的指纹。

12、凶器的血迹分析

凶器上既有韦静玲的血液,也有张可汐的指纹,表明张可汐曾在自卫中使用过。

13、林沫沫的饭卡

林沫沫在4楼掉落的饭卡,成为奕阳试图嫁祸的关键证据。

14、奕阳伪造的4楼血迹

奕阳在4楼制造的假现场,包括血迹和摔倒痕迹,试图掩盖真正的案发地点。

15、科技楼监控录像(部分缺失)

录像显示三人进入5楼,后缺失关键片段,但事后录像中林沫沫出现于4楼走廊。

16、科技楼外草丛的鞋印

鞋印显示有人从5楼移动至草丛,鞋底与奕阳一致。

17、韦静玲的呼救录音

奕阳抓住韦静玲做人质时的录音,韦静玲呼喊“不要伤害张可汐”,但随后惨叫。

18、张可汐的现场清理工具

案发后张可汐使用的清理工具,被人发现遗留在科技楼附近。

---

掩盖类证据(7个)

展示奕阳和财团如何操纵案件,嫁祸他人并掩盖真相。

奕阳的威胁短信

发给张可汐的短信,威胁她放弃对J-28的调查,否则将公开S-21事件中她刺伤韦静玲的事实。

奕氏财团的资金转账记录

财团向校内某高层支付一笔款项,用于压制科技楼的监控数据曝光。

林沫沫被发现的血衣

林沫沫被嫁祸时发现的“带血衣物”,但血液检测与韦静玲不符。

调查组收到的匿名信

信件暗示林沫沫有重大嫌疑,并试图将案件引向“误伤情杀”的方向。

调查组会议记录

刘珂明私下与奕阳接触后的会议记录,显示调查方向被有意引向林沫沫。

奕阳的匿名录音

录音内容为奕阳伪造的目击证词,描述“林沫沫与韦静玲争吵”,但语调和细节被逐步推翻。

紫荆学园校长的签批文件

校长同意奕氏财团的介入调查,显示校方对财团施压的妥协。

---

反转类证据(6个)

揭示J-28和S-21两案背后连环真相的决定性证据。

韦静玲的遗物(藏匿的J-28证据)

一只镶嵌着空间魔法阵的项链,藏有栀桐被害和奕氏财团黑幕的决定性证据。

罗天杰掌握的J-28完整文件

张可汐交给罗天杰的文件,详细列出了奕氏财团的罪行,并揭示奕阳的真实面目。

奕阳的私人录音笔

在现场遗留的一段录音,记录了韦静玲与奕阳争执时,奕阳威胁她“我不会让你毁了我”。

调查组中刘晓释的证词

作为中立方,他无意中发现刘珂明的矛盾行为,并记录了他的部分疑似偏袒财团的决策。

鲁仁佳的魔法分析报告

通过魔法阵分析,指出韦静玲的遗物项链被下过追踪咒术,证明奕阳曾试图暗中监视她。

---

背景类证据(5个)

补充案件的政治背景和财团的操作。

学生自治会历史文件

记录奕氏财团长期影响紫荆学园事务,表明财团与校方和自治会的深度联系。

刘家与财团的合作协议

显示刘家与奕氏财团在王国政变中的利益瓜分方案。

辩论会能源断开的授权信

财团通过学校管理层伪造的授权信,造成辩论会能源中断。

紫荆学园学生的联名信

部分学生联合签署信件,对案件的调查表示不满,呼吁还原真相。

魔法师协会的介入文件

协会内部记录表明,他们因王室施压而对调查持保守态度。


杂项

1. 谁杀了她

2. 往事回首

3. 在泥泞中挣扎

4. 微光乍现

5. 一个小惊喜

6. 缺失的拼图

7. 致命证言

8. 无法释怀的结果

9. 仍在迷雾之中

10. 摇摇欲坠

11. 绽放的鲜血之花

12. 无法挽回的事物

~ 逆转紫荆学园 ~ 案件概要 紫宛历1026年9月21日星期一晚上22点48分 地点:紫荆学园 科技楼 顶层楼梯口 被害人:韦静玲(16,紫荆学园高中部二年级生) 实际情况: 1、22点35分,韦静玲应奕阳(18,紫荆学园高中部三年级生)之约,来到科技楼顶层会面。 2、22点37分,奕阳来到科技楼顶层,刚开始是与韦静玲交谈,之后便与韦静玲发生口角。 3、22点38分,尾随其后的张可汐(17,紫荆学园高中部二年级生,学生会主席)也来到了科技楼顶层,但是他们并没有发现她的跟踪。 4、22点41分,奕阳发现了在暗处的张可汐,同时与张可汐发生口角,并试图杀害张可汐(此为根据杨圣诺(19,已毕业,一年前案件的被告人)的背后指使,并且奕阳约韦静玲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说明这件事)。 5、22点43分,奕阳与张可汐的争吵越来越激烈,两人的声音被正处于科技楼下的林沫沫(15,紫荆学园高中部一年级新生)听到,同时林沫沫也被韦静玲看到。 6、于是,韦静玲试图阻止奕阳和张可汐的争吵,却反被奕阳勒为人质来威胁张可汐(韦静玲与张可汐为好朋友关系)。 7、22点45分,林沫沫踏上科技楼的一楼楼梯,想上来看个究竟,由结果她一不小心摔了一跤,声音被奕阳听到,奕阳注意力便转向林沫沫。 8、张可汐趁奕阳走神之机,想要帮助韦静玲逃脱,但是奕阳很快就反应了过来,用小刀刺向张可汐。 9、张可汐的反应也非常快,立即用手夺取了奕阳手中的小刀,向奕阳刺去。 10、奕阳见此情况,便将韦静玲拉了过来,张可汐来不及收手,鲜红的血液便从韦静玲身上涌了出来。 11、由于刺中动脉,韦静玲不一会儿便血流不止晕了过去,奕阳仓皇地从另一边楼梯逃脱,而张可汐躲到了墙的后面。 12、22点48分,来到科技楼顶层的林沫沫看到了案发现场和韦静玲的尸体,于是掏出手机报警,就在这时,林沫沫的校牌不小心掉了下来。 13、林沫沫报警后帮助韦静玲止血,可是却止不住她血流不止的动脉,韦静玲最终还是没撑过来。林沫沫伤心的走了,没有发现躲在角落的张可汐。 14、观察到林沫沫走的时候,张可汐才从墙后站了出来。直接张可汐一个人处理了案发现场的一些打斗痕迹和她残留的证据,并打电话给郑心源(16,紫荆学园高中部二年级生,学生会书记)创造不在场证明和约她次日7点之前来科技楼会面。


~ 逆转紫荆学园 ~ 一年前的案件(J-28) 1、紫宛历1025年6月28日,紫荆学园高中部原三年级生的教学楼下发现一名学生的尸体,并在楼顶发现了一封该学生笔迹的遗书,内容大致为“因高考失败想要自杀”。 2、经警方调查发现该学生并不是自杀,其身上发现了被推的痕迹,应该是有人在该学生身后“推了一下”才导致该学生坠楼身亡的,怀疑对象是怀着杀人动机的杨圣诺(当年17,紫荆学园高中部三年级生)。 3、案件一发生,学校并与警方封锁了消息,并在学校政教处与法学院的联合下展开学级审判,刘珂明(当年15,紫荆学园初中部三年级生,由于在法学院中能力显赫,被誉为“天才检察官”)理所当然地担任此案的检察官。杨圣诺当时找了已初步成名的罗槿辰(当年15,紫荆学园初中部三年级生)为自己辩护。 4、奕阳(当年17,紫荆学园高中部二年级生)当时是杨圣诺的好友,并且是此次案件的真凶(因为被害人与杨圣诺的矛盾冲突使奕阳无法看在眼里,便帮助杨圣诺杀害他)。为了获得杨圣诺的无罪判决,奕阳偷偷的盗用了同样作为证人出庭的韦静玲(当年15,紫荆学园高中部一年级生)曾经抄过的一篇诗(带走了原件并拿去复印,最后留下复印件给韦静玲)作为伪证(滴了一滴血在上面)。 5、罗槿辰并不知道谁是真凶,在询问奕阳证言的时候,使奕阳提供了一个伪证——滴了一滴血(被害人的)在上面的信纸(信纸便是韦静玲抄过的那首诗的原件,署着自己大名,并且保留了韦静玲的指纹)。刚好,罗槿辰便在法庭上指控了另一名证人,那就是韦静玲。 6、于是审判长认可了罗槿辰的主张,就在审判长宣布杨圣诺无罪的时候,张可汐(当年15,紫荆学园初中部三年级生)打断了审判。张可汐明确指出自己反对这样的主张,并且反问罗槿辰和奕阳是否能够说明韦静玲的杀人动机。 7、结果,谁都无法证明韦静玲的动机,同样也不能使杨圣诺脱离嫌疑。休庭10分钟以后,刘珂明指证这张信纸为“伪证”,并再次指控杨圣诺制造伪证。 8、但是,刘珂明并没能证明这封信是杨圣诺伪造的,于是案件便往后拖了。闭庭之后,刘珂明返还这张纸给韦静玲,让她保管好。结果韦静玲却发现了自己留的那份是复印件,马上告诉了刘珂明。 9、刘珂明没有办法调查出是谁把信纸调换了,只能一拖再拖。而奕阳却在这时想要搭讪韦静玲,试图取回复印件,两人关系也在这样的“敲砖”中越来越好,奕阳竟忘了初衷,杨圣诺也越来越恼怒。同时,一直在调查的刘珂明发现了这些不对劲的情况,也“明白”了杨圣诺的真正“作案计划”,于是再次指控杨圣诺的“杀人与伪造证据”的罪行。 10、紫宛历1025年8月1日,案件再次开庭审理,刘珂明用这个复印过的信纸与韦静玲的证言(其中有伪证言)指控杨圣诺,却被罗槿辰近乎完美的反驳(刘珂明不能证明究竟是不是杨圣诺复印,也不能证明是不是杨圣诺调的包),同时还证明杨圣诺根本没有做这件事的可能。刘珂明自作聪明反倒证明了杨圣诺的无辜,接着便迎来了处分。 11、于是杨圣诺便被审判长宣判了无罪,但是真相并没有揭开,除了杨圣诺以外没有人知道谁才是真正的凶手。 12、同时,经过刘珂明的败诉,政教处也介入了对证据的调查,得出来的结果是:“信纸的复印者为刘珂明亲自复印,当时刘珂明是想让韦静玲作“伪证”而使杨圣诺被判有罪,但这张纸却被人偷了去反倒成了另一种伪证,但是却查不出小偷是谁。同时还认定韦静玲在法庭二审中作的部分证言为“伪证言”,同样是被刘珂明教唆。” 13、于是,政教处就此对刘珂明执行了处分。至此,整个案件仍处在迷雾之中,它的谜底仍未公开,学校便为这个案件取了一个代号,叫做“J-28事件”。



J-28事件 - 概要 紫宛历1025年6月28日早9点25分 1、9点25分,柳千和杨圣诺在教学楼楼顶交谈,柳千坐在护栏上,试图以跳楼自杀来挽回与杨圣诺的关系,杨圣诺回避此问题,让柳千先离开护栏再作商讨,柳千不同意。随后,两人开始吵架。 2、9点27分,奕阳到来,参与其中。 3、9点33分,奕阳暴起,将坐在护栏上的柳千一推而下。 4、柳千掉落的瞬间,被正巧要来教学楼的黄若钧目击,他刚好带着相机,立即拍照下来。 5、相片拍到了柳千掉在半空中以及在护栏边往下看的杨圣诺、奕阳。 6、由于两人都往下看,所以黄若钧没有被发现,拍完照片的黄若钧立即离开了现场。 7、奕阳推下柳千后,朝她的身影嘀咕了一句"臭婆娘"随后转身离开,只留下眼神呆滞的杨圣诺。 8、实际上,韦静玲的确在一楼楼梯间目击了柳千的坠落,但是由于惊慌、视野问题,她没有及时看到楼顶的两人。 9、目击柳千跳楼的20秒后,韦静玲颤巍巍的走向能看及楼顶的地方,此时只看到眼神呆滞的杨圣诺。杨圣诺也看到了他,马上转头跑掉。 10、韦静玲四处看了看没有别人,立即报警。

目录